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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8

各省辖市委网信办、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网信办、航空港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今年全省将开展工程系列网信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1.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专业范围

网信专业涵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相关专业,包括网络信息传播、网络生态治理、网络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工作领域。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按照申报评审标准申报

申报人员须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6号)的有关要求。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参加河南省网信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

(三)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符合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四)关于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政策

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依据以上政策文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五)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六)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自由职业者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

(七)关于申报材料及聘任时间要求

参评业绩一旦上传不再进行任何修改,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聘任时间不得早于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任职资格时间以有关部门下发任职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三、评审权限   

河南省工程系列网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网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市的网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河南省网信办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委网信办直属单位的网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接受全省网信专业中级职称委托评审工作。

四、委托评审等情况的申报审核政策

(一)关于委托评审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网信专业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向河南省网信办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信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需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二)关于评审类型破格类申报问题

通过审核备案的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三)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2);

2.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4);

3.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4.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其他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等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五、申报和审核流程

网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省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凡属涉密的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后上传。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网上未提交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个人网上提交后,要关注申报状态,如遇“退回修改”,应及时按照退回原因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评审材料扫描件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出现扫描件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上传到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申报人自行承担。各级审核部门均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后或者审核截止时间后均不能退回修改。

(四)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业务主管部门等各级审核部门要落实审核责任制。在网上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和材料,退回修改时实行“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各级审核部门务必按时完成审核工作,逾期平台上将不能提交审核结果,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

待各级审核结束后,个人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扫描上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课题验收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发布的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研发的新产品、新品种认定(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和论文主要内容页,著作需扫描上传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及目录和主要内容页。教材、实验室质量手册扫描上传内容同著作。

4.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工作奖励、技术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表彰文件。

5.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

6.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7.申报人员需在网上申报职称页面填写相应业务自传。

8.非公单位人员扫描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9.非逐级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扫描上传原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军队转业的材料(军队干部专业审批报告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10.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扫描上传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1.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2.申请绿色通道和破格评审的须扫描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或《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   

以上所有扫描件均需上传PDF格式,上传材料严禁涉密。

(二)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纸质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表格在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中务必正确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单位推荐栏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推荐单位公章名称应保持一致)

2.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提交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3.申请绿色通道和年限破格评审的须提交《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或《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原件。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时间安排

网信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22日,评委会审核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禁报送虚假材料。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性做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要对推荐过程和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严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程序。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经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受理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经网信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单位选派1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后,申报人应关注个人职称申报系统,及时查看答辩通知。

(二)受理材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14楼1409房间。联系电话:0371--65905628。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3.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

     4.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

 


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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