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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未成年人沉迷网游新对策:实名注册、严控游戏时长、单次充值不得超50元!

发布时间:2019-11-07

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要求写入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业发展迅速,在满足群众休闲娱乐需要、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出现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等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署经相关调研和多方听取意见,形成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六方面举措,包括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等严格要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实行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

目前,游戏用户实名注册方式包括手机号、微信号、身份信息等多种方式。但实际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号、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导致针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难以真正落地。

为此,《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通知》规定,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具体标准主要是从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时间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学习、用餐及文体活动时间外,区分节假日和其他时间,对游戏时段时长予以限定。这一规定既是对网络游戏企业和平台的要求,也是对监护人履行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指导。

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

提供游戏付费服务

《通知》指出,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主要参考《民法》总则中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以及有关方面就家长对孩子使用网络游戏消费限额意愿进行的抽样调查,并适当考虑目前未成年人实际付费状况。

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

《通知》强调,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随着网络游戏类型越来越多样化,在题材、内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适宜未成年人体验的问题。

《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从多维度综合衡量,探索对网络游戏予以适合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提示,帮助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等更好区分网络游戏,引导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网络游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适龄提示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分级制度,决不允许色情、血腥、暴力、赌博等有害内容存在于面向成年人的游戏中。

此外,《通知》中还指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要求对未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许可。

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没有监护人的有效监督约束和陪伴陪护,有关制度的落实必然会大打折扣。

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

的要求写入法律法规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印发后,关键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防沉迷的要求落地见效。

他指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积极推进,不断研究完善相关做法。

目前,相关方面正抓紧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与修订工作,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要求写入法律法规,为各项具体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认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通知》明确规定各属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调有关执法机构做好监管执法工作。对《通知》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属地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告。

同时,他强调,国家新闻出版署正与公安部对接,牵头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为游戏企业提供游戏用户身份识别服务,以准确验证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他们还将逐步完善和丰富身份识别系统的功能,实现跨平台使用网络游戏时间的数据互通,以掌握每一个未成年人跨平台使用游戏的总时间并予以约束。

六方面举措一览图



来源:新华社、共青团中央、未来网、微博@人民网、@新华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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