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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执法案例 | 网店不得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

发布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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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呈现


某网店在其店铺内面向全国销售小学、初中、高中教科书,这些教科书的质量参差不齐。从网店内消费者的评价来看,该网店前期销售的教科书在内容、装订、印刷质量上都存在明显问题,严重影响学习使用,但后期质量明显有所改善,与正版无明显差异。在该网店的背后,是集印刷、批发、发行于一体的一整条犯罪产业链。该犯罪团伙通过异地经营等手段,规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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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难点



●如何查处异地运营的网络书店?

●网络案件如何调查取证?

●网店已售出的图书如何定性?

●如何确定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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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


2020年11月,A省B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12318”电话举报,称某网店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执法人员联系举报人后,举报人将从该网店购买的未拆封的包裹邮寄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执法人员将举报人邮寄的包裹内的教科书邮寄到相关出版社进行核实,同时对该网店进行了远程勘验,发现该网店销售的商品均为中小学教科书,且销量巨大。

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安机关随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查明了盗版中小学教科书印刷、批发、发行的一整条犯罪产业链。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代某、丁某)自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违法经营额达1570余万元,涉案图书174万余册;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孙某印刷盗版教科书,并向陈某等人提供货源。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该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180万元,共没收违法所得1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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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过程


远程勘验

执法部门组织2名执法人员对该网店的经营资质、销售的商品等情况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网店销售的91种商品均为中小学教科书,仅九年级下册语文这一个品种的销量就达10万余册。


核实该网店资质和图书

执法部门联系许可部门了解该网店的许可情况,得知该公司于2019年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住所。通过对该住所暗访发现,该公司不在该地运营。执法部门将该网店销售的图书寄送至相关出版社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为该网店销售的图书是侵权复制品。


调取销售记录

执法部门在电商平台调取了该网店全部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商品名称、销售金额、快递单号、发货地等关键信息。


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调查

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立即将该案件线索通报至该市公安机关,并与公安机关共同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专案组,继续调查本案。经专案组研判,本案调查主要将仓储发货、网店资金流水和电子商务运营地点作为切入点,寻找突破口。

2021年1月3日,专案组根据网店销售记录指向,赴S省L市调查该网店仓储发货情况。经查,2020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该网店租用S省L市某村的民房作为仓储点,主要通过两家快递公司进行发货,日发货量可达5000单,2020年12月中旬以后,该发货地点已经转移。该网店发货地点频繁转移,涉及S省、H省等多地,仓储发货、运营地点难以查明。

2021年1月20日,专案组再赴电商平台调取该公司网店全部销售记录及资金账户,进而确定违法经营额,掌握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向,锁定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通过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审讯,查清犯罪事实。

2021年2月至4月,专案组赴S省多地开展抓捕和取证工作。本轮抓捕行动抓获了经营该网店的代某、陈某以及利用印刷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印刷盗版教科书的孙某。专案组在来到S省某地的快递公司开展调查时,接收了该网店的109件快递退货件,该退货件为盗版中小学教科书,共计34种293册,专案组取得了本案的关键物证。

为该网店提供批发盗版教科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于2022年4月主动投案自首。

经第三方对该网店的销售记录的审计,该网店销售盗版教科书174万余册,违法经营额为1570余万元。

2021年7月,在逃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网。


作出刑事判决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该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2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处罚金180万元,共没收违法所得113万余元。

该环节核实重点:通过远程取证、调取销售记录、调查快递情况、调查资金流向等取得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通过讯问、询问等获得嫌疑人供述及证人证言,通过第三方审计电子数据确定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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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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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启示


该案犯罪团伙向全国发行174万余册中小学教科书,既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又严重冲击了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发行的正常秩序,助长了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的行为,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该案由全国“扫黄打非”办、文旅部、公安部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自2020年11月受理举报到2021年11月开庭审理,办案过程跨三省多地,案情曲折,线索一度中断。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在多地各部门的协助下,最终实现了对复制、发行盗版教科书的全链条打击。

撰稿:安徽省安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肖晟、邹彤


来源:“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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