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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延缓企业社保缴费期限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08

央广网郑州2月7日消息(记者李凡)记者今日从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做好抗击疫情与稳定就业两不误,郑州市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助力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助力企业发展多项工作举措。

  扩大优化线上招聘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大规模流动与聚集,郑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暂停现场招聘活动,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降低申请贷款条件。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简化贷款申请程序。小微企业到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申请,人社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延缓社保缴费期限。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经批准后可以缓缴6个月。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三外”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对在抗击疫情中积极发挥作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重点帮扶。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实绩的人才实施政策倾斜。在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中,向在疫情防控中取得显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人才倾斜。依托“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对在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研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参与人,优先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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