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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19-10-29

最近,电影《少年的你》在全国热映,再一次将校园霸凌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校园暴力案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1000多件,2016年、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但是每一起个案都让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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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法是“开门立法”的典范,整个过程秉持立法精神,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

修订草案对现行法律的章目编排及条文顺序进行了调整,坚持增改删并举。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还细化了法律责任以增加法律刚性。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迎大修

建立欺凌防控制度 全流程把控风险

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预防和治理措施,但校园欺凌现象仍时有发生。修订草案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定义,首次提出学校要建立欺凌防控制度,全流程把控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海星建议充分运用此次修法的机会,将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帮教和惩戒,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在校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

设立强制报告制度 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

增设“网络保护” 线上线下全方位

截至去年7月31日,全国未成年网民中,有64.2%将网络游戏作为上网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修订草案增设“网络保护”一章,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避免提供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表示:未成年人身份认证是实施网络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只有真正落实“网络实名”,才可能使未保法中确立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除了网络游戏,有委员认为,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直播短视频的使用也应予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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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针对大家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该不该加大定罪和量刑力度的问题,委员代表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观点一: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特点  定罪和量刑力度应加大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其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令人震惊痛心。但根据目前刑法的有关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有的甚至被一放了之,引发社会诸多担忧。

针对如何解决“未成年人发生严重不良甚至犯罪行为后,由于年龄原因不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尽管草案第四章中已经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跟进矫治措施,但是有不少委员和代表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中,多名与会人员提及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事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吕薇: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年龄提前,而且恶性案件较多的趋势。近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肆意妄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郑功成:未成年人杀人案,每年都披露出几件,都无法可治,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它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就是未成年人杀人放火都没关系,这个导向非常可怕。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不足以震慑。所以,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

观点二: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   “严刑重典”应谨慎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 “严刑重典”应该谨慎。有委员表示,如果不看个案,而看统计数据的话,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激情犯罪,没有预谋,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团伙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汪鸿雁:要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极端特殊性,主观恶性远远小于成年人,再有,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于成年人的最大特点,改好的可能性远远高于成年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要么是重罪,要么是无罪,没有中间过渡的教育矫治手段,要延伸一点,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刑法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 陈云英:对于建立专门的矫治机构要很谨慎,因为进入了专门矫治学校以后,好像这些孩子就是被判断为有罪的。如果有很少量可能很严重行为的被定为有罪,我认为也应该,因为他的行为可能是很严重。但是如果达到一定比例的未成年人犯罪,会变成社会治理的不可承载之重。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修订到底应重还是该轻,有观点认为,应本着保护和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前提,视其行为考虑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通过教育、矫治、惩罚未成年人的专门体系建设。

26日,央视主海霞在《新闻联播》里说: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修法关注哪些热点,不仅体现出对具体问题的关切,更可以看作未来一段时间各相关部门工作的“风向标”。期待审议之后的法律,能更好地顺应时代,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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