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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07-31

日前,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河南网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单位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作出行政处罚。

接社会举报,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河南网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经济网”“民营经济网”等互联网站,未经行政许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大量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于6月13日对该3家单位立案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河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河南网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单位分别作出“责令停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罚款一万元”处罚。

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称,任何法人单位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大网民可以通过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www.henanjubao.com)进行监督举报,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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